香港現時的情況是只要糾眾幾十人乃至一二百人,便可搗亂社會。這幾個星期,屯門如是、沙田如是,政府與社會似乎是束手無策。媒體如港台者,只是單方面報道他們的主張,且通過專門找認同和參與他們行為的人來訪問,似乎是用媒體之力來幫他們宣傳,讓他們爭取更多的支持。社會上輿論與媒體的失衡,莫此為甚。此中我們應可見到佔中時期媒體人的傾向。
香港是自由社會,但卻同時是法治社會。可惜佔中一役,政府與社會縱容,法治受到破壞。
甚麼是非法,甚麼是合法已經故意弄到含糊不清。本來主張公民抗命的陳健民、戴耀廷、朱耀明等人便自己否定公民抗命,變成「造反有理」,造反合乎法治。
法律界人士、社會賢達都胡混地附和,政府也不敢嚴肅法治懲辦。於是,手持龍獅旗,不知是無知抑或有心者便可肆無忌憚,到處造反搞事。
香港警察對三合會有情報部門,以往殖民地有政治部,香港政府怎能對社會這些明目張膽衝擊破壞的活動沒有情報呢?知己知彼,在現代社會,數據情報是關鍵。對於這些造反者搞事,政府與警察怎可以不預早提防,早作部署防範?
部署一是從網上或其他途徑得知他們要搞事,警察可先圍捕主其事者,破壞他們的組織連繫。二是嚴肅執法,一衝擊店舖,辱罵旅客便先逮捕,才定是否起訴。逮捕隔離是把騷亂中斷。
香港若是亂世,治亂世便用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