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旬公屋男租戶霍兆榮,不滿房屋委員會於○三年要公屋租戶自費安裝鐵閘,曾先後兩度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並向房委會索償一百六十萬元,惟均告敗訴,霍就敗訴事後申請上訴通知書。
房委會昨向上訴庭表示,霍兆榮濫用法律程序和毫無勝訴機會,要求剔除霍的上訴通知書,獲上訴庭批准,下令霍要支付五萬元訟費予房委會之餘並禁止霍再就同一事件提出新訴訟。
案件編號:CACV 9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