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支聯會在尖沙咀商廈富好中心的五樓設立「六四紀念館」,遭該處的業主立案法團入稟高院控告它違反公契規定的物業用途。支聯會早前向法庭申請時辯稱,「六四紀念館」不是「展覽館」,只屬「陳列室」故此無違反公契,並申請引入事實爭議和專家證據。高院聆案官昨裁定,案件純粹涉及法律爭議,故駁回支聯會的申請,並下令它需支付訟費予法團。
聆案官裁定,案件唯一爭議是支聯會將涉案物業,用作「六四紀念館」是否違反大廈公契及入伙紙之規定,這屬一個法律爭議。即使支聯會提出該處人流、其他業主投資次數和支聯會的人流控制等事實作為抗辯理據,法團對這些事實都不會爭議,故案件只純粹涉及法律爭議,因此駁回支聯會申請。
案件編號:HCMP 1037/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