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方案還包括多項行政管理措施,其中最受關注是取消實施多年的暫住證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鈎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落實無戶口人員落戶政策,針對性改善外來工的社會保障等情況。
方案同時提出多項利民便民的優化措施,包括改革內地往來港澳邊檢查驗模式,提高通關效率;推行網上身份核驗等機制,讓市民可在異地辦理戶口和身份證以及可在異地報考駕駛考試,並全面實施內異地驗車機制,逐步推行跨省異地驗車等等。
預防罪案方面,方案提出加快推進國家人口基礎訊息庫建設,建立一套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基礎的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以推動建立違法犯罪紀錄與信用掛鈎的制度,以收信用監督、威懾和懲戒之用;並實行快遞、物流、網購等行業實名登記等安全監管制度,完善犯罪訊息通報機制。
此外,改革方案明確提出以「高於地方、略低於軍隊」的原則改善警察待遇,建立有別於其他公務員的警察管理制度、保障機制及職級制度,以應對現時警察常遇暴力抗法、因壓力大而嚴重流失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