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不能不處理港獨或獨港的言論。
任何社會都要堅守言論自由,但言論自由有社會的限度,不會是無邊無際的。這涉及社會道德標準,並沒有甚麼民主不民主的爭辯。當然,社會會演變,道德標準不是一成不變,我們當容許和容忍變化,卻不能因此而拋棄道德標準,取消社會的規範與限制。
香港還未就二十三條立法,國家安全的議題仍未法規化,我們因此未能從法律角度處理港獨或獨港的言論。可是,在政治和社會輿論方面,我們不可能毫無作為,任由這些言論氾濫。事實上,港獨或獨港言論的破壞性,不僅是簡單地要求香港脫離中國獨立,而是在這個目標前提下,持有這種言論的人從許多具體方面惡毒又無根據地攻擊、排斥內地旅客,以及許多與中國有關的人與事。例如屯門的例子,就出現近乎暴力的行動。
在行動上衝擊旅客、商戶與警察,自應繩之以法,以儆效尤。但對於惡毒又無根據的言論,目的在製造社會仇恨心理,營造香港本地人與內地居民乃至內地來港新移民的對立、矛盾,分化社會、阻撓社會融和。通過媒體有意無意的渲染,仇恨心理會在社會蔓延,特別容易影響心智未成熟的年輕人。任何社會都不能姑息縱容社群間的仇恨心理、言論與行為,否則這將會藉其他結構性問題蔓延。
香港從來都是開放容忍的社會,但港獨或獨港言論正製造仇恨心理,破壞社會基礎。各界理應對此口誅筆伐,禁制、杯葛這種言論及持這種言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