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內地,「高速路」成了「腐敗路」早已不是甚麼新聞,但近日湖南高速兩名高管驚天腐敗案的判決,再次敲響了交通系統腐敗的警鐘。
高速公路投入巨大,利益誘惑無處不在。雖然在內地政府和行業部門中,交通高管比不上發改委和公安廳高官那樣位高權重,卻也相當炙手可熱,一旦當上交通廳長或高速公路局長,就等於站在了一座金山銀山面前,要想「點石成金」並非難事,一些人更是前台弄權、後台收錢,通過招標承建等黑箱作業,官商勾結、中飽私囊。
剛剛一審被判死刑的湖南省高速公路廣告裝飾有限公司原負責人彭曙、胡浩龍,在短短八年間利用手中特權,肆意斂財,以幫助他人拿到高速公路工程項目為名,以及洩露公司重組等內幕消息,分別受賄一億八千八百萬元和一億七千萬元。彭、胡兩人不過是省高速公路局下屬一家國有企業的科級高管,竟然能夠「靠路貪腐」上億之巨,可見高速公路油水有多大、腐敗黑洞有多深!
正因為高速路是「唐僧肉」,誰都想染指工程,誰都想分一杯羹,以致「塌方式腐敗」層出不窮,「前腐後繼」者比比皆是。據統計,近二十年來全國已有三十多位副廳級以上的交通系統官員因腐落台,其中河南先後四任交通廳長均被判刑,雲南、貴州也分別有三名交通廳長或副廳長被繩之以法。此外,湖南高速公路腐敗窩案更觸目驚心,上自省交通廳黨組書記、省高速公路局長、副廳長等,共有二十七名官員因貪倒下。高速公路張開的貪腐大網,究竟隱藏多少「蒼蠅」和「老虎」,恐怕誰也查不清。今次湖南高速兩名高管受賄案的判決,不過是揭開了內地高速公路腐敗的冰山一角。
「高速路」之所以成為「腐敗路」,關鍵在於官員權力過大,政府監管乏力,無論投資建設還是管理營運,交通部門既是投資者,又是管理者,既當發包商,又當承包商,一切全由自己說了算,不少所謂公開招投標更成了擺設。
一些貪官為了大發高速公路財,還發明出「串標」、「圍標」和「清標」的虛假步驟,整個招標過程表面上看似公開、公平、公正,實際上早已「量體裁衣」,一切盡在掌控之中,即便有人當場監督,也難以發現問題。例如早前落台的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長馮偉林就曾自白,經他打招呼中標的十七條公路的四十五個土建標段,無一不是通過「串標」、「圍標」和「清標」方式中標的。
當下,腐敗已成了高速公路難以承受之重,也是推高修路成本、造成豆腐渣工程的重要原因。目前,全國高速公路的平均造價已漲到每公里一億元,被稱為「最貴高速公路」的廣東廣深沿江高速造價,更高達每公里三億元。有開發商披露,一般項目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通常都用在了招投標各個環節的「關係打點」上,而這些腐敗費用最終都計入了建造成本。
然而,令人詬病的是,高成本並沒有保證高品質,相反,豆腐渣工程比比皆是,車毀人亡時有所聞。如河南內鄧高速千瘡百孔,建成兩年仍不能通行,成了半拉子豆腐渣工程。山西岢臨高速還未通車也已路面沉降、擋牆護坡鬆塌。人們不禁要問:這些天價築路成本的背後,究竟含有多少腐敗成本?
要防「高速路」變為「腐敗路」,就應從源頭上加以監管和治理,問題是如今權力既未關進籠子,陽光法案也泥牛入海,高速公路腐敗又如何遏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