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二十六日香江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在立法會被議員追問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貪腐調查時表示,廉政公署已經完成了相關調查,是否作出刑事檢控決定,楊家雄「翻炒」前任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一年半前的說法「很快」。
楊家雄「翻炒」薛偉成之言,輿情立刻心涼大半截,難道貪曾案子到了律政司那裏又要拖上最少一年半載?之後,「很快」有消息傳出:律政司「傾向」不檢控貪曾,放他一馬。這樣的傳言猜測不是「毫無根據」的,因為大家還記得當年港府是怎麼放過香江某報業集團女老闆「作數」案的。該案經廉署調查「表面證供」和大量證據十分堅實,但當局以某種「社會理由」放生女老闆。此事當年引起軒然大波,認為這是出自「政治原因」官商相護,是香港廉政和司法的一個污點。
毛皇帝說過,歷史的經驗值得注意,一條路線,一種觀點,要經常講、反覆講,只給少數人講不行,要使廣大群眾都知道。今天資訊媒體十分發達的香港,像港府當年處理這類案子的所為早已喧騰朝野,影響深遠,廣大群眾一直知道,至今不忘。正因為如此,人們對律政司有可能放生貪曾的傳言不感奇怪。然而今時不同往日,貪曾的案子和女老闆的案子也大為不同。如果律政司放過貪曾,其要向港人、朝廷的「解釋交代」也不是當年搬出一兩句「社會理由」就可以了的。
首先,今日之香港人民群眾對官商貪腐問題的關注大大超過回歸之初。香江官商貪腐的情況和惡劣影響也大大超過往昔。和曾蔭權貪腐案調查幾乎同時東窗事發的有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案、前廉政公署專員湯顯明案。三案連續曝光,涉及官場商界層級之超高和廣泛可說駭人聽聞,震驚港內外。數十年香江廉潔聲譽幾乎被毀。也令香港的廉政體制和法治體系如何處理問題、回應危機面臨前所未有的考驗。
其次,許仕仁案經過調查、檢控、審理,該案一干人等已罪成判刑,讓人多少看到香港的廉政和法治尚存「自我修補和調整」機制。湯顯明案廉政公署還在調查,不過立法會有關委員會經調查在行使「審理」的專職專業範圍內都作出湯顯明種種違紀、濫權、謀私的結論,並予以譴責。
貪曾的案子從東方報業集團率先「圖文並茂」、有證有據的連續揭露到廉政公署展開調查已近三年,其時間之久和詭異大大超過許仕仁案和湯顯明案。三年中「這裏的黎明靜悄悄」。每當議員、媒體追問,當局總是官腔浮詞滿口,作拖沓吞吐之狀,讓人覺得當局似有難言之隱或曲意回護或辦事不力或畏首畏尾,當局敢碰許湯,不敢碰貪曾也。頓時,香江廉政和法治處理許仕仁案、湯顯明案贏回的那點「自我修補和調整」的名聲又煙消雲散,化為烏有也。
現在對貪曾的調查已經完成,不知堆放在律政司的案卷有幾尺高?三年調查顯示貪曾之案絕不尋常或許涉及的人和事既多且廣且深,或許調查過程遇到強大阻力。從已經揭露的案情看,曾蔭權案比許、湯案要嚴重得多,相當「多元」。這樣的案子如果律政司不檢控、不起訴,確乎要好好「度」出「更多更有力」的理由,否則無法向大眾交代,香港的廉政和法治也將再次受到更大的難以挽回的傷害。
當年港府放生女老闆時,朝廷和香江府衙對貪腐問題遠沒有像今天第五代反貪腐、打老虎那麼「着緊」,遠沒有對貪腐「零容忍」,如今貪曾的案子在「零」之前有幾個數字乎?有人敢容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