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年六十三歲的外科專科醫生曾伯豪,因漏寫涉及十九種危險藥物的發票號碼及獲處方病人身份證號碼於法定登記冊上,前年在東區法院被裁定違反《危險藥物規例》,罰款四萬七千五百元。醫務委員會昨召開紀律聆訊時指出,已多番強調填寫登記冊的重要性,決定將曾伯豪除牌兩月,緩刑一年;另安排他每三個月遞交一次評核報告。
曾伯豪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承認,漏填資料是行政出錯,但診所另有紀錄,如有問題可追查得到,至今並無病人投訴。曾伯豪承諾日後會謹慎填寫登記冊。
醫委會主席劉允怡指出,涉及的危險藥物包括俗稱特效迷魂藥的酣樂欣(Halcion),必須準確記錄,以免被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