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假律師藉真律師行行騙,內地商人失三百六十萬元案件,警方重案組探員仍繼續追查,不排除涉跨境犯罪集團。據悉,騙徒在上月二日,才匆匆成立控股空殼公司,同月廿日再把登記地址更改,更稱有「母公司」力撐,並將簽約地點改在香港,最後更「借」真律師行實景作案,務求一擊即中博取事主信任。
案中受害姓馮內地商人,因要辦理向內地銀行借貸所用的備用信用狀,經介紹在港找到一間「控股有限公司」,並由該公司介紹一名姓黎男「律師」辦理,申請一張五百萬美元的備用信用狀,並需向其公司支付五十五萬美元作開證費。上月廿三日,馮偕公司男財務及一友人,按黎指示到中環一律師行,將其公司支付的一張三百六十萬元本票,交予黎及有關控股有限公司代表作手續費後,黎等人即去如黃鶴。期間馮疑受騙,前日到律師行追討,始得悉並無姓黎律師,馮及律師行報警求助。
據了解,向馮聲稱可代辦信用狀的控股有限公司,上月二日才成立,同月二十日再把註冊地址改為尖沙咀,該地址僅為收取約二千多元年費、提供簡單秘書服務的公司。馮任職公司的職員,在受騙前一天亦曾上網,查悉該控股有限公司在上月二日始成立,一度懷疑其可靠性;惟其後有人佯稱有母公司作後台,馮等信以為真,結果中伏。
馮昨表示,警方稱會根據他們交予騙徒的銀行本票等線索追查;他亦在港另聘律師,希望可向有關律師行索償,「事件在律師行的私人地方發生,他們(律師行)責無旁貸,不能推卸責任。」同時擬向香港律師會投訴。
遭假律師「借」實景行騙的律師行,負責人徐沛雄律師昨表示,冀警方盡快查個水落石出,他無奈稱:「成件事係大騙局,我真係好倒楣,我要做嘅嘢已經做晒,冇嘢可以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