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再揭發一宗備受關注的外籍女傭懷疑被虐待案,一名南亞裔女傭去年底受聘來港不久,即懷疑遭女僱主用鑊鏟灼傷前臂,及後更遭僱主胞弟涉嫌兩度強姦並用香煙灼傷大腿。女傭事後提出請辭,女僱主疑因此大怒,涉嫌用狗帶箍她頸將她摔落地。涉案姊弟分被控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和強姦罪,昨被解往粉嶺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周五再訊,以便進行認人手續,期間准許女被告保釋,男被告則還押。
兩名被告為姊姊謝詠珊(三十九歲)及弟弟謝詠麟(三十四歲),分別報稱主婦和廚師。控罪指女被告於去年十二月十九日,在大埔社山村的住所內傷害女子X(廿九歲),而男被告則被控在上月十九日,在同地點強姦X。
控方透露,X於去年十二月中獲女被告聘用,首次來香港任家傭,居於女被告的三層村屋,上址分別由女被告一家、男被告一家,以及被告的父母各住一層,X需要同時照顧三個家庭。X因為不諳英語和廣東話,故與被告有溝通問題。
控方表示,女被告於同月教X炒菜時,因覺得X愚蠢,將熱的鑊鏟揮向X,擊中X前臂,事後兩人時有摩擦。男被告則於上月,趁他與X在家中獨處時,強行拉X入睡房,脫去X的衣服後用香煙灼傷其大腿並將她強姦。控方續指,男被告其後再乘與X獨處時,將她拉入房強姦,X在事件中撞傷頭部。
X事後精神崩潰,向女被告投訴並要求離職,女被告大怒,捉着X的頭髮將她的頭撼向牆壁,又用狗帶箍着X的頸項,將她拉扯落地。X最終由僱傭公司帶到領事館,經商討後報警拘捕兩被告。醫療報告顯示,X的大腿和前臂均有灼傷,前額撞傷,傷勢跟X描述的事件經過脗合。
控方認為案情嚴重,X入職後從未獲准放假,更未曾離開上址,受辱後無處可逃,故反對被告保釋。辯方則提出分別以三萬元和五萬五千元為兩姊弟申請保釋,裁判官最終只批准女被告擔保,下令將男被告還押。
案件編號:FLCC 656/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