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延誤兩年,政府公布了獨立專家組報告,大眾終於知道來龍去脈。原本最需要批評的必定是港鐵,不過,就算用洋洋萬字亦不足以闡明,且其行政總裁韋達誠去年八月提早離任,再加上工程總監周大滄亦於去年十月離任,「交人」意味極濃。因此,以下寥寥數百字,就贈予對延誤同樣作出很大「貢獻」的路政署。
其實,就浪費公帑這一點,路政署的責任比港鐵還重,而根據獨立專家報告指,路政署未能做好監督的角色,整個過程更是荒謬絕倫!
路政署本身有聘用一間負責監察和核證的顧問公司,每月都按照路政署的指示,實地視察和查閱港鐵就工程提交的進度文件,而且不斷提醒路政署,包括早於一一年十二月提出警示,指個別合約延誤,可能會危及完工日期;一二年三月指出沒有改善;之後更建議港鐵需要就延誤進行完整的評核。簡而言之,問題早早已被點出。
既然路政署按程序用公帑聘請了顧問公司,而顧問公司亦恰如其分地提出意見,但路政署居然沒有即時提出問題的嚴重性,結果種下禍根。既然有顧問公司的意見亦不採用,為甚麼還要聘用顧問公司?顧問公司一早提出的問題,路政署卻跟港鐵「講個信字」,結果炸彈沒有即時拆掉,而是由傳媒點起火藥引,炸毀的不止是時間的延誤、公帑的浪費,更是管治的威信、政府的駕馭能力及官員的責任。
政府就報告指出的問題,路政署需要公開解釋為甚麼自聘用的顧問公司意見不採納?為甚麼沒有跟進?是否有人塞責或是當中存在甚麼其他問題?是否因工程界的畀面文化?會否涉及貪污等更嚴重的情況?路政署沒有不站出來認錯、解釋、謝罪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