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天下:畏首畏尾 身其餘幾

貪曾一案查足三年,既然廉署亦確認已完成對貪曾相關調查,若然不「拿拿臨」檢控,依然「very soon」喺度亂呻無謂;那麼香港賴以自豪嘅法治精神,便未能負起確保正義嘅落實,咁香港呢個城市不但沉淪,而且「very soon」必死無疑!

禍港七年嘅貪曾,本報十字真言栩栩如生道出其真面目:「貪遍省港澳、歎盡海陸空」,其吃相之難看,其以權謀私之昭昭明甚,富豪款待、富商平租深圳豪宅、收受名貴紅酒和茅台禮物,連葵花雞增城菜心都唔放過……

阿哥,老朽讀書少,但係你都唔好呃我!貪曾如此「貪婪」,不是屬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嗎?且只要證明有人收禮後作出公務上的回報,甚至可能涉及賄賂罪,可以控以《防止賄賂條例》第四條,最高可罰款五十萬及監禁七年。

講真,我們相信香港是我家,皆因我們相信「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內地「打虎拍蠅」熱火朝天,且已打破「刑不上常委」嘅潛規則,香港樣樣講法治,又豈能「刑不上大夫」?一則品牌嘅圍巾廣告說:「生活中的美好事物永存不移」,老朽深信,香港是我家,那美好事物永存不移便是法治精神!若任由貪曾逍遙法外,咁老朽有生之年只會悲嘆:香港這個城市的的確確已死翹翹!

官方新華社亦報道曾蔭權涉貪案,有論者分析,此舉顯示中央無意包庇曾蔭權,一切依法辦事。

其實,不就是「依法」檢控咁簡單,「畏首畏尾,身其餘幾?」古人嘅話,生動極了,既然頭尾都畏懼,其他部位能有多少是不畏懼的?《陳書》亦有「畏首畏尾,若存若亡」之語,一個團隊若經常處於議而不決的狀態,其管治能力可思過半矣!還不拿拿臨把後頭的好戲示眾,再「very soon」下去,香港六月飛霜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