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十五歲兼職小提琴男導師在屯門琴行單獨向七歲女童授課時,涉嫌以手指像彈鋼琴般撩撥她的下體,女童下課後立即將事件告訴母親,其母翌日報警求助。涉案導師被控一項非禮罪,他否認控罪,案件昨於粉嶺法院開審。
被告鍾震南,被控於去年六月二十一日,在屯門區一間琴行內,非禮女童X。X的母親供稱,當日X於下午六時半到琴行跟被告學琴,她在琴行外等候,半小時後X下課。X即投訴說:「頭先鍾SIR摸我嘅私隱部位。」X在母親追問下才指是小便的地方,並示範對方用右手放在她正面下體位置,手指如彈琴般隔着她的短褲撩動,X還說被告先後摸她三次。X母本想帶女兒折返對質,但因琴行已經關門,遂先行返家,並在諮詢丈夫後,翌日報警求助。
案件編號:FLCC 5950/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