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攬許仕仁 曾未顧利益矛盾

【本報訊】曾蔭權被揭連串貪腐醜聞,令人關注到前朝政府頂層官員的廉潔誠信。事實上貪曾個案並非孤例,就在貪曾當上特首期間,出任政府第二把手政務司司長的許仕仁,便因在履新前及卸任後,收取新鴻基地產千萬元計利益,剛於上月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五罪成立,被判監禁七年半。究竟貪曾在招攬許重返政府時,有否顧及許的財政狀況,以及考慮到利益衝突的可能性,委實惹人疑竇。

許仕仁於二○○○年辭任財經事務局局長,決定棄官從商,並在○三年接受新地聘用,以四百五十萬元年薪,成為新地及郭氏兄弟的私人顧問。但其命運卻在○五年他重返政府而改變。○五年初董建華辭職,特首職務由時任政務司司長曾蔭權接手,曾更決定於特首補選中角逐,而許仕仁就獲他游說加入其班底,出任其副手政務司司長。

許仕仁最後接受邀請重返政府,卻在上任前,接受新地逾八百萬元秘密利益,其中最後一筆款項,更是在宣誓就任前數小時收取。許於○七年卸任司長職務,但繼續獲貪曾委任為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又再收取新地高層陳鉅源逾一千萬元,結果事件終被揭發,許被廉署拘控,去年在高院受審,至上月被裁定五罪成立,成為香港歷來被定罪的最高級官員,被判監七年半。

財務狀況審視不嚴格

許仕仁受審時自揭生活揮霍無度,離開新地重返政府後收入更劇減,結果入不敷支,終致泥足深陷。當年曾蔭權既決定招攬許重返政府,對於是否先要嚴格審視許的財務狀況,以及研判許會否受舊工作影響,均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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