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樓按陷阱借20萬還250萬

中介公司打居屋業主主意謀取暴利!有債務及理財輔導服務機構指,過往三年涉及財務公司或中介費用的求助個案飆升,大部分受害人為未補地價居屋單位業主,誤信中介公司能協助他們在未補地價及無樓契抵押的情況下申請按揭貸款,從中被收取高昂中介費。有居屋業主欲申請物業借貸債冚債,一年間被五間中介公司抽取轉介費,債務由二十萬元「十級跳」至二百五十萬元,最終被迫賣樓收場。團體提醒市民,除非業主有籌措醫藥費等特別原因,否則當局一般不會獲准將未補地價居屋重按或加按。

明愛向晴軒過去三年,共接獲一百二十八宗涉及財務公司或中介費用的求助,借貸總額共超過一億一千萬元,求助數字由一二年的十二宗飆升至去年的八十七宗。其中四成五求助人為居屋業主,另分別有三成及兩成人因賭博及失業而欠債。

求助個案45%為居屋業主

求助個案中,有三成的貸款涉及兩間或以上的中介公司;兩成半曾被中介公司以不同名目,收取三十一萬元或以上的中介費;七成人表示有嚴重情緒困擾,一成七人曾有自殺念頭。

其中一個個案為聯名擁有居屋的中年漢,因生意周轉不靈,有中介公司聲稱能安排他到財務公司申請物業借貸廿萬元。其後事主無能力還款,於是又透過中介公司借貸應付原先債項,雪球愈滾愈大,輾轉一年間被五間中介公司「吸血」,債務倍增至二百五十萬元,最終需賣樓還款。

向晴軒項目主任翁麗萍表示,不少中介公司會冒稱銀行職員來電,聲稱能協助債務人透過按揭貸款,重整債務或清還卡數,又藉詞因債務人信貸紀錄欠佳,未能直接向銀行借錢,最終介紹事主光顧財務公司,過程中再以律師費、查詢信貸紀錄等名目,收取相等於借貸額一至三成的中介費。

延長還款期掠13萬中介費

一名受害人Peter(化名)與母親擁有一個未補地價居屋單位,去年欠款廿六萬元,有中介公司聲稱可為他申請加按以延長還款期,直至有銀行職員致電,才知道自己已累積欠下五十萬元,當中十三萬元為中介費。

翁麗萍續說,有中介公司更聲稱即使是以聯名方式持有物業,抵押貸款時亦毋須通知家人,但其實是必須同時獲得所有業主同意才可申請加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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