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十六歲男警員涉嫌於一二至一三年間收取一名商人一萬元,向對方洩漏警隊及運輸署電腦資料庫內數名人士的資料。男警員事後被捕,控以收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以及不誠實取用電腦等十九項罪,案件原定於本周二在區院開審,惟被告鄭智遠在開審前一天,突然解僱經法援聘請的代表律師,令案件需押後,法官因此判被告需支付七千元訟費。而被告之後再透過法援成功聘請了律師,法官昨決定將案件排期在下周一開審。
案件編號:DCCC 631/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