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警總女廁非禮案下月廿五開審

【本報訊】廿六歲男警員涉嫌在警察總部女廁「胸襲」雙程證女疑犯案,昨於東區法院再提堂。被告鄺浩雲被控一項非禮罪,他否認控罪,法庭現將案件排期於二月二十五日開審,但會於二月十三日先進行審前覆核,期間准被告繼續以現金五千元保釋。

控罪指被告在今年一月十三日,在灣仔軍器廠街警察總部警政大樓東翼地下的女廁內,非禮女子X。被告昨日出庭已將一頭長髮剪短,而為免被記者拍下樣貌,他離庭時亦以「全副武裝」遮掩。

控方表示,將傳召六名證人,亦會把約長二十分鐘的閉路電視錄影片段呈堂,同時會呈遞四份被告的錄影會面紀錄。由於X只能在港留至二月底,故控方要求法庭排快期盡快開審,預計審訊兩天。

而被告現時尚未聘請到律師,法庭指示被告於審前覆核時必須要帶同律師出庭。

案件編號:ESCC 16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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