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縱和解 警仍可憑片起訴

【本報訊】科技發達,手機可隨時拍下身邊發生的罪案,供警方「睇片」拉人及檢控。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市民拍下犯罪影片可協助警方破案,警方可根據片中涉案人容貌及犯案過程,找到他們助查,並作出檢控。就算雙方已經和解,警方依然可憑該影片重新進行調查,甚至向涉案人作出起訴。

青協資訊科技總監魏遠強表示,在人人做記者的風氣下,市民在公眾場所的一舉一動,容易被人拍攝下來甚至公開,私隱已無保障。他又指,若然拍下罪行,該些影片或照片則隨時成為證據,但市民不如記者曾受專業訓練,一旦濫用拍攝,就會變成打擊他人的武器,促請政府加強有關方面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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