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爭亡妻聯名居屋 女婿告外母

【本報訊】裝修公司男東主昨入稟高院控告其年老岳母,要求她交還馬鞍山錦豐苑的居屋單位。東主指稱該單位雖然是由其逝世多年的妻子及岳母名義持有,但供樓費用及相關開支全是由他支付。

九旬被告現居護老院

他指之前夫婦兩度以白表抽居屋皆落空,後來其妻改為與住公屋的母親以綠表申請,即抽中涉案居屋單位。夫婦居於該單位,東主指但其妻在○八年過世後,岳母卻不依承諾立遺囑將單位轉回他名下,遂興訟交由法庭處理。

原告陳耀明,被告岑銀。現時住在護老院的被告已九十三歲,她昨接受記者訪問時,始得悉被女婿民事控告,她激動表示:「層樓佢(原告)冇名!唔會交畀佢!」被告透露她育有七名子女,原告妻是排行最細的女兒,因患癌病於○八年過身。至於原告,昨日未能聯絡上。

據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涉案單位由一九九七年五月起,由岑銀與女兒黃瑞英共同持有至今。

案件編號:HCA 169/2015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