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取消對沖 只聞樓梯響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強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容許提早退休人士分階段提取強積金,亦容許患有末期疾病人士,在獲得註冊醫生或中醫證明剩餘不足一年壽命下提早提取強積金。

議員斥新修訂小修小補

工聯會議員王國興表示,過去五年,強積金合共被提取二百八十多億元,當中一百零六億元被用作對沖,促請政府先在合約工和外判員工層面推行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日後再立法全面取消對沖。

多名泛民議員批評新修訂內容小修小補,其中街工議員梁耀忠認為十二個月的規定過於殘忍,令病人不能及早提款治病;民主黨議員單仲偕則促請政府訂立危疾清單列表,加入末期癌症等疾病,以增加受惠人數。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否認新修訂是不近人情,強調當局在參考海外經驗和諮詢醫療專業團體後,才決定將末期病患定義為餘下壽命不足十二個月。他並指積金局將於明年設立核心基金,盼基金在競爭情況下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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