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管治班底全體「加薪」

【本報訊】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昨晚通過逾十六萬公務員加薪議案後不足數小時,特首辦宣布特首及全體政治委任官員的薪酬由二月一日起,回復至二○○二年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的水平,換言之特首梁振英由現時月薪約三十五萬一千元,增至月薪三十七萬一千元,三名司長月薪由目前介乎廿九萬至三十一萬元,調升至介乎三十萬八千多元至三十三萬元,而問責局長的月薪最高是廿九萬八千多元。

政府發言人指,鑑於當年的社會經濟情況,為與市民共度時艱,時任特首及政治委任官員曾在○九年自願減薪百分之五點三八,和當年首長級及高級公務員減薪幅度相若,而其後香港經濟已經回復增長,「維持自願減薪的理由已不復存在」。

另外,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召集人及其他非官守議員的酬金,同樣於二月一日開始,回復至原有水平,即分別為每月十二萬二千多元及七萬六千五百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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