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台軍售是依台灣關係法堂堂正正的行為,但每次售台武器必遭大陸例牌的抗議,美國就搬出「台灣關係法」,讓台灣有自保的能力,所以必須售武器給台灣,這是軍事牌,也是經濟牌。因為售武給台灣更重要的是出售陳舊的武器,同時也照顧到軍火商,更照顧到美國的經濟利益,而台灣買美國武器,實質形同繳保護費,尋求美國的保障以保衞台灣的安全。
台灣與美國只是準盟國關係,和美國談判的籌碼有限,處境亦很被動。過去台灣歷屆政府均以是否取得最先進武器售台,來斷定美台關係的密與疏,朝野政黨的內政政策或有巨大分歧,但在外交上親美卻是共同的追求。
克林頓任內提出的對台軍售先進武器,歷經小布殊轉移到奧巴馬並沒有處理,讓台灣深感委曲。台灣軍方亦轉為自己製造武器,尋求美國的技術轉移,但美國有極大的顧忌,讓台灣落於努力及掙扎的深淵中。
台灣自己努力研發製造的雲豹裝甲車乃為了對付解放軍的輕裝甲車,陸軍選了一種三十毫米機炮,而這種機炮全世界只有美國一家軍火廠會做,台灣在技術上有求於美國軍火商,有求於人就被動萬分。
果然,台軍方與美方獨家生產的公司商談,對方在美政府的指引下不願提供,美國不願扶植台灣生產武器,好讓台灣繼續買美國天價淘汰的舊武器。
又如國軍花大錢部署的長程預警雷達等,其雷達的維修,是美方編的預算,關鍵維修技術是美派人過來,不願傳授給國軍。
今奧巴馬終同意售台四艘二手的佩里級艦艇,談判之初美國給的是已退役封存的艦艇。看來軍購不能保障台灣的安全,尋求兩岸和平發展才是釜底抽薪的做法,不必為軍購而傷神受氣又花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