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裸照恐嚇前女友 男子入獄

【本報訊】已婚男司機去年一月向內地的婚外女友發出多個短訊,威脅指會將她裸照發放,圖迫女方陪他三日,不久更付諸實行,把女方的六張祼照傳送予她多名朋友。女方來港報警並約司機在上水警署外見面,她並聯絡報館記者到場採訪,惟期間司機不滿記者拍攝而踢傷對方,事後被控以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和刑事恐嚇兩罪,昨於粉嶺法院認罪。裁判官直斥被告行為卑鄙無恥,判他入獄八個月四星期。

不滿採訪 打傷記者

辯方求情指四十二歲被告鄧建雄,於○九年在東莞結識女事主X後,即墮入愛河及同居,兩年前一度分手後再復合。惟X不斷苛索金錢,又另結新歡,被告才於盛怒下犯案,現並獲得妻子的原諒。辯方又指該名記者當時拍攝時,未有披露身份,被告根本不知道對方是記者。

案件編號:FLCC119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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