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遭消防處解僱 兩救護求覆核

【本報訊】兩名隸屬香港消防處的救護員昨各自入稟高院,指消防處及消防處處長不合理地終止聘用二人,故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局處方的決定;並要處方重新以長期合約聘用二人,其中一人更要求消防處需就事件向他作出金錢賠償,但未有表明金額。

冀復職簽長約

申請人分別是李華慶及何慶賜,答辯人分別是香港消防處及消防處處長。兩名申請人均自行撰寫入稟狀,李華慶則表明正申請法律援助,有關申請仍在處理中。李指答辯人不合理地終止聘用他,並要求恢復其救護員職位及以長期合約聘用,且要就終止聘用一事作出賠償。

何慶賜則指消防處處長於去年十月十五日,以一宗投訴案件為由,指何的紀律及工作態度欠佳,且無法保持救護員應有的誠信及操守而終止聘用他。何要求推翻該決定並恢復其聲譽,並要答辯人履行聘請他做長期救護員的合約。

案件編號:HCAL 4,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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