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藏傳佛教噶舉派(又稱「白教」)重要人物吉美仁波切,指稱香港的月刊《前哨》在一一年一段關於教派紛爭的文章,對他作出誹謗,同年他入稟高院要求《前哨》賠償。案件在去年十一月審訊後,法官昨判吉美仁波切勝訴,下令《前哨》需償十五萬元兼支付對方訟費。《前哨》在本案中首次將英國近年發展出來的「中立報道」抗辯原則引入香港法庭,法官雖裁定有關原則適用於香港,但因涉案文章並非新聞報道,故最終不接納《前哨》以此抗辯。
原告吉美仁波切,被告是《前哨》的出版公司明力有限公司及其總編輯王堯。事件涉及白教最高領袖「噶瑪巴」(又稱「大寶法王」)的轉世問題,第十六世噶瑪巴於八一年圓寂後,眾弟子因對其轉世人選出現分歧而分裂成兩派。《前哨》在一一年連續多期刊登文章,講述這宗教派糾紛。涉案文章刊於《前哨》一一年的六月號,題為《噶瑪巴的磨練》,原告指其內容有誹謗成分,嚴重損害其聲譽。
案件編號: HCA 1693/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