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上個星期公布了新的一年財政預算,結果一如所料,在未來因建屋上升的關係,房委會的開支大增,投資和現金結餘會在五年內大幅下降,坊間也關注這個財政缺口有多大。隨着房價上漲的大環境,申請公營房屋的宗數有升無降,現在房屋問題已是一個社會不滿的泉源。可是在成本上升的情況下,房委會的財政能否承擔新的建屋需求並不樂觀,在財政的角度看,單以房委會目前的財政實力,並不可能完成政府長遠房屋策略的指標,政府的承擔必不可少。
現在提到要政府作出房屋上的財政承擔,不少人馬上會想到房委會的財政缺口是多少,政府要在何時注資房委會,以及注資的金額是多少,以至注資形式,這些都是大眾關注的課題。人們的關注自然理解,因為上述提到的種種財政安排,都會影響公營房屋的興建,以至長遠房屋策略的成敗,大眾的關注自然合理。然而,在目前的種種未明朗因素下,要房委會給予大眾明確的表示並不可行。
首先是注資金額。在長遠房屋策略裏,指標是二十九萬個公營房屋單位,若果以一百萬元作為每個單位的建築成本,二十九萬個公營單位等於二千九百億元,這個成本當然是房委會負擔不了。因為現時房委會的現金及投資結餘,總數才不過大約七百億元,房委會自然負擔不了。可是這個所謂二千九百億元的建築成本,卻是非常粗糙的說法,筆者甚至覺得這樣的估算完全不合理,也缺乏估算基礎。
我們要明白,興建房屋不是說做就做,當中涉及很多的程序和工作,而且建屋也不可能集中在一點,加上建築成本會因房屋種類和地盤特質而改變,以一個單一價來作推算本身就不可能準確,作為沙盤推算的一個準則和參數還可以,但作為正式文件上的撥款要求,卻顯得太粗疏,這是第一點。在二十九萬個公營房屋之中,公屋和居屋的比例是多少,到目前為止還未有明確的界定。
政府的說法是每年檢討,而在設計和興建上盡量保留兩者的彈性,可是一個問題來了,也就是公屋和居屋的比例到現在還不清楚。假如居屋的出售可以在財政上對興建公屋提供幫助,那麼這個公屋和居屋的比例,便會對房委會的財政狀況有決定性的影響,因為同樣是一間公營房屋,居屋可以用來補貼公屋,但將之用來興建公屋便沒有了這個補貼的作用,在財政上的計算更是「來回數」,當公屋和居屋的比例定不了,所需的資金也無法在目前可以說得準,這是第二點。至於所需資金數目,也會受制於房委會帳目上的營運表現,目前租住公營房屋的營運是錄得虧損的,但假如房委會在開源節流上幹得成績,這個狀況可以得到改善,那麼興建公營房屋所需資金也會減少,這是第三點。
當然在注資數目上不是只有這三個考慮,但筆者想藉此表示,要在目前精確計算出注資金額並不實際,反之是在建屋後期當資金需求比較明朗之時,注資金額的估算才可以有較大的把握。至於注資的時間和注資的方式,其實是和注資金額多少相互緊扣,因為要清楚明白注資金額的多寡,才可以定下注資的日程。我們要明白,房屋問題儘管是要急速處理,但在財政上政府於公共資源上也要公平分配,注資的時間也要配合房委會的財政狀況,以房委會現在還可以應付未來五年的工作情況而言,現在注資是否公平分配公共資源,當中不無爭論。至於注資是以借貸或是撥款方式,更是一個涉及公平的課題,當中又會有不少的爭議。房屋問題處理不易,房委會的財政更是一個棘手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