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署縱容 僭建冧牆毀鄰舍 街坊檢命無家可歸

屯門掃管笏嘉和里村有居民修葺寮屋期間,疑擅自為寮屋加建一層,地政總署雖接獲投訴,但僅發出警告,未有實質阻止違規工程,結果毗連寮屋的民居外牆遭灌漿壓毀,居民死裏逃生後慘變無家可歸,不滿只獲地政署安置入住收容中心,未有對違規的僭建戶進行管制行動。區議員批評地政署變相縱容僭建,擔心日後有更多類似個案發生,要求嚴正執法。

「明明有人僭建,依家仲搞到我哋無家可歸,點解有人犯法,我哋要負責?」現居收容中心的屯門嘉和里村居民黃太表示,住所與鄰屋原本並排而建,牆身相連。然而去年十月開始,黃太即發現鄰居大興土木,擬在單位加建一層。由於工程不斷傳來強烈震盪感,黃太曾勸告鄰居,惟對方未有理會,遂向地政總署投訴,可惜投訴逾月仍不獲理會,「最後隔籬屋用石屎灌漿嗰陣,我屋企幅牆終於受唔住灌漿壓力冧咗,走遲半步實畀佢壓死!」

僅警告了事 毫無阻嚇力

其子黃先生稱,自住所倒塌後,警方與屋宇署先後指住所有倒塌危險須要封鎖,黃家獲安排暫時入住收容中心。無家可歸的黃頓感前路茫茫,反而僭建工程卻在事發後連日趕工,「我問地政署幾時先叫停啲工程,地政署竟然答『勸咗佢哋唔好』就算,到底呢個係咩世界?」黃不滿地政署處事緩慢且無阻嚇性,等同縱容僭建,受害者卻繼續當殃。

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僭建的單位屬登記寮屋,受政府土地牌照規管,該署在去年十月接獲該寮屋維修申請後,派員視寮時發現修葺違反土地牌照條款,遂在十月下旬發信,要求佔用人立即停止建築工程和糾正違約情況。該署已於意外後警告佔用人,不排除取消政府土地牌照,並採取土地管制行動。

發言人又稱,意外發生後黃宅受損,警方為保障居民安全將該屋暫時圍封,屋宇署亦派員視察,發現該建築物變得危險。其後地政署通知警方有關屋宇署勘察結果,警方同意解封以便修葺,地政總署寮屋管制辦事處已安排受影響居民暫住收容中心。

肇事者逍遙 苦主被「封屋」

「僭建者逍遙法外,反而受影響嘅市民就要被封屋,部門呢種處事手法令法律得唔到彰顯!」屯門區區議員陳文華認為,地政總署雖已警告僭建戶,但無阻嚇性,加上未有阻止違規工程,質疑該署並無有效運用權力執行《土地條例》。陳又擔心執法不嚴變相縱容僭建,令問題惡化,日後將有大量僭建寮屋個案,影響居民安全。

投訴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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