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中學男教師,涉嫌去年五月在校內為一名十四歲女學生教授雕塑時從後摸她胸部,被控一項非禮罪受審,裁判官昨基於女事主說法有疑點,判教師無罪。裁判官稱,事主第一次向校內另一名老師投訴遭被告黃俊傑(卅八歲)非禮時,僅稱胸部被「揩」到,但數天後卻說被告從後摸她的胸部,並解釋因擔心被告入罪,因此起初未有透露。裁判官認為說法不合理,故判被告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KCCC 3142/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