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等14人獲撤控阻差辦公

【本報訊】警方在旺角彌敦道佔領區清場時,拘捕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及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等逾卅人,並控以其中廿五人各一項阻礙公職人員罪,惟控方前日表明會起訴部分人刑事藐視法庭,故決定撤銷原本控罪。黃之鋒和黃浩銘等其中十四人昨提早到九龍城法院應訊,正式獲法庭撤控,岑敖暉則未有現身,故仍有案在身。

辯方申請訟費時指,控方或將展開刑事藐視法庭訴訟,明知一罪不能兩檢,故撤回本案,直指控方濫用司法程序,不應由被告支付訟費。控方則強調並未一罪二控,對訟費申請抱「不反對,但亦不表示同意」立場,只交由裁判官決定,但重申各人違反禁制令,損害法庭權威和法治。

獲訟費共逾5.6萬

裁判官最終批准各人獲訟費,其中黃之鋒及黃浩銘因聘用私人律師為代表,兩人獲批訟費分別高達二萬二千多元及一萬五千多元,其餘各人大多數獲訟費五百元,訟費總數共五萬六千多元。

案件編號:KCCC 4216、4219/2014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