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諮會促限業主拆歷史建築

【本報訊】古物諮詢委員會今日公布歷史建築保育政策檢討結果,雖然市民普遍支持保育歷史建築,但又不想花太多公帑,故此,擬成立的文物保育基金只作研究、宣傳教育用途,不會用作購買歷史建築。古諮會又認為應限制私人業主拆卸歷史建築,但會提供更多誘因令業主保育。

古諮會主席林筱魯今午公布檢討結果,並向發展局呈交報告,他昨日接受查詢時稱,歷史建築保育政策分為三個方面,包括如何運用公共資源,例如成立保育基金;其次是促進市民認知歷史建築;及比較有爭議的規管業主拆卸或改動歷史建築。

委員:動輒逾億 買得幾多?

委員林中偉坦言:「歷史建築好貴,動輒過億元,買得幾多間?文物保育基金主要目的係做研究、教育用途。」另一委員黃比也稱:「大家都想保育,但又唔想用咁多錢。」林中偉又說,歷史建築評級制度被揶揄為「無牙老虎」,業主要拆都拆得,所以古諮會建議限制業主拆卸或改動歷史建築,但同時會提供誘因,如換地、補償或資助維修保養等。古諮會建議修訂《建築物條例》,放寬對歷史建築限制,鼓勵業主保育。

古諮會於去年六月發表歷史建築保育政策諮詢文件,提出一系列問題,為期兩個月的諮詢結束,收到約一百份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