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城市論壇》踩枱 現場觀眾罰千元

中年玩具零售商人於去年七月中,趁港台節目《城市論壇》在維園進行直播期間,突然衝上講台,並踩上嘉賓枱示威,令枱面出現損毀,他事後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經審訊後,裁判官裁定被告罪名成立,但接納他當時並無惡意,「你只係以非常嘅方式去表達你非常嘅意見!」判他罰款一千元,並下令他須賠償該張枱的四千三百元修理費。

報稱商人的五十六歲被告萬家強,被控在去年七月十三日,在無合理辯解下於維園內損壞一張屬香港政府的枱。控方昨傳召《城巿論壇》節目主持人謝志峰作供,他指當日節目剛開始,還在介紹嘉賓時,被告突然從觀眾席衝上台,並踩上嘉賓枱舉牌示威並叫口號,謝「開咪」勸喻被告不果,遂召來現場的便衣警員將被告拉離場。

須另裝枱花掉公帑八千元

事後枱上出現鞋印及刮痕,枱上的「城巿論壇」木製凸字亦有部分損毀。由於該枱被檢為本案證物,當時港台須再製作另一張枱供下周論壇之用,花掉公帑八千元。

被告自辯時則指,當日早有打算衝上台表達意見,他指稱因在枱上被拉至失平衡才會亂踏,並非蓄意踏爛東西。但他承認事前並無考慮過其行動,有可能破壞枱上物品。

之後裁判官作出裁決,指接納謝志峰等港台職員的證供,認為被告並無合法理由及需要,衝上台上示威,故該枱的損毀確由被告罔顧後果的行動所致,因此裁定他罪成。但法庭亦接受他非惡意毀壞,只是「用非常方式表達其非常意見」,故予以輕判。

而被告在罪成後,自行求情時指出,因不滿前一周的《城巿論壇》邀請嘉賓公然討論佔中事件,煽動他人犯法挑起社會混亂,他才會示威。裁判官聞言回應:「係吖,當日你一個人犯法,就引起咁大混亂啦」。

案件編號:ESCC 369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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