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漢聲稱因飲醉而錯將年幼女兒當作妻子,三年間三度在家向女兒上下其手非禮,他早前在粉嶺法院承認三項非禮罪,案件昨日判刑。惟外判主控官因搞錯判刑日子而遲了一小時到庭,兼誤將有十五項刑事紀錄的被告當作無案底,遭裁判官斥責「完全唔可以接受」,主控官當庭為連番失誤道歉,自嘲大出洋相。而裁判官判刑時嚴斥被告的惡劣行為令妻女心碎,大好家庭盡毀,最終判他入獄十五個月。
四十二歲被告承認在一一年至一四年間,先後三次在家撫摸現年十五歲的女兒乳房及私處,女兒呼叫抗拒並向母親投訴,母女兩人去年四月決定報警求助,並留下希望被告「做個更好的人」的字條後搬離。
被告原定昨日下午二時半判刑,惟法庭至二時四十五分始透過負責案件的警員得悉,控方外判主控官黃振榮大律師因塞車,料需要半小時才到庭,裁判官徐綺薇一度開庭向辯方大律師解釋控方的情況,並表示失望;主控官最終在下午三時半始到庭,並立即向徐官道歉,指自己「mark」錯日子以致遲到,並忘記通知法庭書記。
豈料徐官隨即質疑主控官在被告早前認罪後,曾向法庭表示被告屬無案底,惟感化官的背景報告卻顯示被告有十五項不同類型的案底,徐官直言:「呢個係好大分別,究竟發生咩嘢事?你(主控官)有冇相關紀錄?」
主控官一度辯稱記得有向法庭呈上被告案底紀錄,徐官遂問他要不要聽回法庭錄音紀錄,主控官連忙稱以法庭紀錄為準,並連番道歉。
案件編號:FLCC 5247/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