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仔添喜大廈已故大業主葉海波之八旬遺孀胡少芬,去年為向比她年輕卅多年的男友追討物業,不惜自曝忘年戀情。當時她指她將名下物業加入男友名字,男友卻因嗜賭,擅將物業按揭借錢。事件最近有新發展,債主於前日入稟高院,指胡之男友欠款三百萬元未還,因此要求沒收物業,或將物業收到的租金抵債。由於胡及她一子一女俱為物業業主,故若法庭作出頒令,他們都會受連累。
本案原告莫勁松,被告分別為胡少芬、胡的男友陳堅強、胡子葉偉基及女兒葉玉枝。涉案物業為香港仔湖北街二號全幢六層高的商住大廈。
據原告在入稟狀稱,物業原由胡及葉偉基各持一半業權,但胡於○九年將自己的一半,改為與陳堅強及葉玉枝聯名持有。去年六月,陳首次將物業按予財務公司借錢。原告指陳此舉等於將他與胡及葉玉枝的業權分割,每人持有六份之一。
不足一個月後,陳再把他持有的六份一業權,二按予本案原告以借款三百萬元。原告稱,他與陳的貸款協議規定,有關貸款免息,但陳要在去年九月全部清還。不過陳至今仍無還錢,遂興訟追討。原告除要求陳還款,並要求沒收物業,或由法庭確認他有權按陳所持業權分得大廈租金收益;如不足抵債,原告更可將物業出售,得款後按業權分給各被告,陳的一份則用於清還債項及逾期還款之利息。
案件編號:HCA 1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