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液淋「仇家」躁檔主囚六載

【本報訊】長沙灣保安道街市一名生果檔男檔主與附近兩個生果檔女檔主有積怨,前年十月廿日他見到其中一名女檔主移動他的手推車,他遂從檔口拿出一樽通渠水噴向該女檔主及對方丈夫,其後再噴向另一名有積怨的女檔主,導致三人均有約半成至一成皮膚被燒傷,需進行植皮手術並留有疤痕,而通渠水亦同時濺傷另外三人。

求情指長期受欺凌

涉案男檔主梁金勝(五十八歲)昨於高院承認三項有意圖而淋潑腐液罪,法官指被告預先購入通渠水放於檔口,屬有預謀而犯案,兼造成多人傷,故判他入獄六年。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上址經營生果檔逾廿年,一直與附近檔主的關係欠佳且常受到欺凌,他曾向街市管理人員投訴但不果。被告曾於一二年拿刀恐嚇對面的女檔主,最終被判守行為一年,並禁止踏入該街市一年,期間被告曾向精神科醫生求診,並被證實有躁狂及抑鬱徵狀。辯方又指被告曾把檔口交予妻子經營,但妻子亦因受欺凌致有精神問題。被告常發噩夢被事主欺凌致要用通渠水淋潑他們,但想不到噩夢成真。

案件編號:HCCC 12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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