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青少年不懂事又愛面子,易受人唆擺參與違法或「踩界」行為。有調查發現,五成一受訪青年過去一年曾從事有機會觸犯法例的行為,當中四成七人從事「睇場」工作;而涉及違規借貸及違規金融投資者更分別有三成三及兩成二。有律師指部分青年人誤以為「睇場」如同保安,但若場內有人吸毒或賣淫,「睇場者」有機會被控協助與教唆等罪名。
香港青年協會青年違法防治中心於去年八至十一月,訪問一百五十一名十三至廿五歲曾從事違法或潛藏危機工作的青年,結果顯示九成二受訪者曾從事違法工作;七成涉及三合會暴力;六成與毒品相關;而近半數涉及販賣私煙或水貨;亦有四成八人表示過去一年曾犯法。而七成人於十五歲以下已首次參加違法或潛藏危機工作,最少更只得十歲。
青協訪問一個曾在酒吧「睇場」的青少年阿明,他在受訪片段中提到「以為做睇場好似保安咁行行企企」,短時間內月賺過萬元,「覺得好有面」,卻因「爭場」經常與人打鬥,過着「古惑仔」的生活。而現年十九歲的阿成因經濟困難,被同事教唆用假信用卡,他形容初次使用「好驚」,後來愈見順利,更透過「碌假卡」賺逾萬元,終被警方拘捕,現後悔不已。
青年違法防治中心督導主任陳文浩說,大部分受訪者為低學歷及低技術青年,逾八成人因「容易搵錢」而以身試法,建議政府於青年在學階段,引入有系統的就業體驗,協助他們建立正確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