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租大嶼地址 司機呃禁區紙

近年不少人往南大嶼山自駕遊,惟部分封閉路段需有運輸署發出的通行許可證才可進入,由於一般市民較難申請,有在受管制範圍內的居民覷準此「財路」,出租地址供外來駕駛者申請許可證,有人便以月租八百元出租村屋對出的空地作住址證明,並誇口指必定獲批許可證,甚至可劏出多個地址分租。當區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批評署方審批寬鬆,使許可證超額簽發多倍,每逢假日違例泊車嚴重,對居民造成影響。法律界人士則警告,有關行為等同欺詐政府部門,最高可判監十四年。

「上星期日揸車到大嶼山真係好正,直入大澳食海鮮,睇海豚,大佛再去貝澳沙灘食西餐,條路無乜車,沙灘任泊車,香港仲有啲咁嘅地方。」一篇網上貼文,表面上分享大嶼山自駕遊的好處,實際卻是出租地址,換取南大嶼山封閉道路許可證的「招租」啟事。

現時連接南大嶼山的部分東涌道及嶼南道被運輸署列為封閉道路,車輛要進入貝澳、梅窩、大澳及昂坪等道路,必須獲發「大嶼山封閉道路許可證」,申請人需有合理原因外,還須預早交予運輸署審批,手續繁複,且屬短期性質。因此,有當地居民出租住址證明,讓「街外人」以居民身份申請許可證,此舉除了較易獲批核外,許可證的有效期亦可長達一年。

須一次過交一年「租金」

記者日前以市民身份聯絡在網上貼文的放租人溫先生,了解租地過程。甫見面,溫立即從袋中掏出合約及土地註冊處的文件解釋,他坦言,其出租的地方並非住宅,只是村屋外一幅無用且極細的空地,面積僅約十六平方米,月租八百元,需要一次過繳交一年租金。「簽約打咗釐印,就證明你係租客,就可以拎文件去運輸署填表辦證,申請一年有效禁區紙(許可證)。運輸署有地址就會批,唔會查你係咪住嗰度。」

溫透露,他是首次出租土地予非管制範圍內人士申請許可證,自貼文後反應踴躍,接獲不少人查詢。他直指,不少村民也向外人出租地址,只要將土地不停劏開再出租,便可財源滾滾來,「一個LOT(地段)只可以辦一張證,今次順利嘅話,我就拆多幾個LOT(地段)租出去。」記者藉詞離開並到其出租的貝澳空地視察,發現該處只是一塊位於兩間村屋之間的空地。

除了貝澳,在大澳及塘福等地亦有居民出租地址予「街外人」供辦理許可證。有居民表示,一般要經熟人介紹到村公所或地產公司租用住宅或閒置爛地,月租約一千元,每逢水上活動的旺季,特別多人查詢,需求殷切。另外,梅窩一間地產公司的女職員亦指,曾有不少人詢問放租辦許可證的事宜,惟她指目前租盤供應緊張,「一址難求」。

年批逾萬張 道路難負荷

「以前批證批得好緊,一間屋先申請到一張,依家一個單位又批一張、一張授權書(授權他人代辦許可證)又批一張,令到禁區裏面多咗好多車。」離島區議員黃福根批評,運輸署審批許可證寬鬆,現時有大量車輛持證或違規進入南大嶼山,對居民日常行車及泊車造成影響;而按年發出的許可證達一萬二千張,舊有道路設施難以容納過多車輛。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則指,大嶼山部分路段較為狹窄,若有人胡亂申請許可證,不但影響村民,更令署方未能掌握實際交通情況,促請當局嚴肅處理。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任何人欲申請許可證,署方會考慮相關因素,例如在南大嶼山居住或工作等,才考慮批出許可證;而每個大嶼山南部的物業地址都可申請一張許可證。

記者其後表明身份向放租人溫先生查詢,溫表示已刪除留言,並聲稱該土地沒有出租,亦沒有完成其他交易。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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