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胎勿亂服成藥 宜詢醫生

究竟懷孕婦女能否服用從社區藥房購買的非處方藥物?相信這是不少孕婦關心的問題。簡單來說,藥物對孕婦的安全性取決於:一、孕婦所處於的懷孕周期(約三個月為之一個周期);二、孕婦用藥的分級。醫生和藥劑師會參考上述資料,衡量藥物對孕婦的益處和潛在風險,以訂立最安全和最合適的治療方案。

懷孕周期愈長 風險愈高

以止痛藥為例,撲熱息痛(Paracetamol)在整個懷孕周期的安全性也很高;而布洛芬(Ibuprofen)等消炎止痛藥雖然在首兩個懷孕周期有很高的安全性,但在第三個懷孕周期則對胎兒有潛在風險,例如羊水過少、動脈導管不成熟關閉而引起的肺高血壓、胎兒腎中毒等。因此,孕婦應避免自行服用消炎止痛藥。另外,非藥物治療亦有助紓緩症狀,例如多飲水、使用增濕器和在睡眠時墊高頭部等,有助紓緩傷風症狀。

由於市面一些非處方藥物含有多種有效成分,孕婦應在選購和使用藥物前諮詢藥劑師的意見,以確保用藥的安全性。

若孕婦發現自己懷孕前已服用了藥物,應帶同有關藥物的名稱、分量和療程等資料諮詢醫生或藥劑師,以評估藥物對胎兒的影響。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

藥物教育資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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