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業主濫收電費 市建局照跟

【本報訊】「住劏房已經悲哀,仲要畀人劏上劏,簡直係悲哀之中嘅悲哀!」獨居深水埗一百呎劏房的中年保安,每日早出晚歸,甚少留在家使用電器,惟每月平均電費需付六百元,為慳電費要每日在深水埗買兩餐到中環上班。關注基層的團體調查發現,幾乎所有受訪劏房戶均被收取高於正常每度一元一角的電費,葵涌區濫收情況最嚴重,有業主竟收每度電二元八角。

「電視都無」竟月交六百元

劏房戶被「劏」,團體指出,由於監管電力公司的《供電則例》雖列明分售電力屬違例行為,卻沒有清楚列明罰則,令業主向租客收取電費猶如海鮮價,促請環境局立法規管。環境局回應,濫收電費不屬當局規管範疇之內。

五十三歲的鄭先生在中環區擔任保安員,一年半前起租住深水埗劏房。每日早出晚歸,他甚少留在家中使用電器:「一個人住,屋企連電視都無,出街食,唔會用電煮食。」但他每月平均電費仍需付六百元,曾懷疑有人偷電,後來才發現原來業主一直濫收電費。月入只有萬餘元,鄭先生入息超過申請公屋上限,每月薪金扣除三千二百元房租、數千元交通費及伙食費後所餘無幾,擔憂退休生活「無着落」,「出中環返工前買定早餐午餐慳錢。」

余太五年前租住大角咀一百呎劏房,簽租約時業主規定每度電收取一元三角電費:「地產經紀話收咁多係行規。」一年半前市區重建局收購該幢舊樓,雖然業主改變,但電費仍收取每度一元三角。余太說家庭月入只有五千元,但每月電費已高達六百元,批評市建局濫收電費。

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關注綜援低收入聯盟等九個團體調查一百八十名劏房戶,在知道自己繳交每度電費用的一百卅八戶中,僅一戶繳付正常的每度電一元一角電費,其餘全部交貴電費。

八成三受訪者不知電力公司向住宅用戶收取每度電的金額;逾六成不知業主濫收電費屬違例;僅一成五人曾投訴業主濫收電費;沒有投訴的用戶中,四成二表示不清楚投訴渠道,三成五擔心被業主秋後算帳。九成一受訪劏房戶支持政府立法管制業主濫收電費。

中電停供電 變相罰租客

團體引述中電指過往曾接獲轉售電力個案,通常會向違規單位停止供電,但團體認為有關做法變相懲罰租客。團體又指,劏房戶面對濫收電費時求助無門,建議當局強制業主和地產中介,配合電力公司為租戶安裝獨立電錶,並設專員處理舉報。

中電回應,一直與電業職工會及社福團體商討,協助符合條件的劏房戶安裝獨立電錶。中電又指,則例只屬中電與客戶之間的合約,並非法例之一,中電亦非執法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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