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改革委員會前秘書長黃繼兒(Stephen)尋日接受電台訪問,大談童年往事同昔日工作點滴。Stephen憶述自細喺大埔偏僻嘅鐵皮屋長大,由於家庭經濟條件較差,令佢深信讀書先至可以脫貧,於是勤力苦讀,終於考入港大法律系。讀大學期間,Stephen都有去山寨廠「啤」鎖匙扣,又做外賣仔等兼職幫補家計。
Stephen透露,當年去山寨廠「啤」鎖匙扣賺零用錢,要由朝早八點做到夜晚六點,但每日嘅人工都係得一元。不過,由於山寨廠唔係時時都有工開,佢就會踩單車做外賣仔送雲吞麵,一手控制單車,另一手拎住十碗麵亦揮灑自如。放暑假時,佢就會去遠啲幫人清潔地板同打蠟賺錢。
Stephen大學畢業後隨即加入政府做「皇家大狀」,服務政府足足三十四年先至退休。被問到當年點解要加入政府,佢話由於當年政府聘請律師嘅起薪點較一般律師行高,加上佢自問讀書時全靠考到政府獎學金先至可以夠錢畀學費,令佢對政府有情意結,覺得要「報恩」喎。
卓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