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下小巴望下右邊,竟然見到成條欄杆都泊滿單車,究竟有冇政府部門處理下?」居於荃灣的李小姐近日到沙咀道小巴站候車,發現欄杆旁有單車違泊,不滿地政署對單車違泊視而不見。
地政署發言人表示,上址行人路欄杆有多輛單車,透露早前已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採取土地管制行動,在每輛單車上貼上法定通知,勒令車主於限期前停止佔用政府土地。
發言人並指出,若情況持續,該署會在限期過後清理上址違泊單車,強調如發現違例者並掌握足夠證據,將徵詢法律意見並考慮作出檢控。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