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時公務員體制,官員退休,就算退而不休,再怎麼說也是從此退下官場。回歸之後,特區搞出個問責制,官員退而從商的仍舊大不乏人,但當官實行問責,便有可能回鍋當高官;從特區公務員體制培育出來的猛人,人生從此多了一條後路,先官後商,從商之後又再當問責官員。
這官商之間,便靠一道利益申報機制,以為當官時候,把個人利益先申報出來,便足以釐清官而後商,商而後官的模糊界線;但是,十多年發展下,民間不只一次目睹申報機制的混沌不明,既接受白紙黑字,可口頭申報也被認可,不外把上任前離任後的利益,照樣搞在一塊。
譬如財金官員得商界器重,官員大概自揣皆因自身的財金專業,可商界看得見的除了專才,更是官員多年在官場打滾的經驗。正所謂時也!命也!高官受人器重,如果每在辭官之後,究是因為專業才能,還是熟悉官場的高官經驗使然?
官而後商,商而後官,特區的問責制似為高官刻畫出一道難以抗拒的命運,是喜劇還是命運悲劇,得看官員自個兒拿捏。常言「性格決定命運」,官員的性格如何,影響的又何止自己的官場命運,直是影響民間生活,社會發展。
過癮的是,譬如一個性格疏爽的財金官員,當年如果當上了特區的財爺,今天特區的基層福利,是否會爽得多?民間喊了多年的全民退保?綜援加碼?學澳門每年派錢?特區庫房厚積,如果財爺的性格愛豪花,是否早已一一應驗?偏偏現今的財爺,向來被說是守財奴。
時也!命也!性格奢華的財金官員,當年差點沒當上特區財爺,不知是基層的遺憾,還是特區有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