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貪污案裁決後,獲判無罪的新地聯席主席郭炳聯離開法庭時說:對於兄長郭炳江和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被判罪成,感到不開心,會繼續支持二人及其家人。
作為上市公司的聯席主席,公司另一聯席主席及有執行董事被判貪腐罪成,郭炳聯感到不開心,合情合理。不過,不開心之餘,卻表示繼續支持被判罪成二人,但又不說明支持甚麼,難免令公眾質疑!二人既已被判罪成,換言之,直至上訴又被判得直為止,他們便屬證據確鑿罪犯。作為一家上市公司仍執行職務的聯席主席,關注不是理應是他們的犯罪行為有否損害股東利益,以及有否因他們的犯罪行為而導致合約無效,甚或遭索償嗎?
郭炳聯似乎視新地為郭家私產,而非上市公司;並以對待家兄及家臣的態度繼續支持他們,而非視他們乃根據本港公司法例,須肩負公共責任的董事局聯席主席及執行董事,因而展開問責及相應善後,此舉難免令公眾質疑新地的公司管治。至於郭家及郭炳聯怎樣看待郭炳江、陳鉅源及他們的家人,純屬私人事,毋須向公眾交代。
許仕仁判罪拘留翌日,太太羅美美在拘留所外帶着笑臉表示:許仕仁其中一大缺點,就是喜愛花錢買東西,但許亂花錢的習慣不會連累她,因他們財政是分開的。
許仕仁太太此番話卻令我這毫不相干的陌生人聽來不舒服:許太因早料有今日,故夫妻才分開財政;抑或自我捍衞,向臨門債主示意許仕仁已破產,上訴亦要靠法援,所以,討債者請勿找上我的頭上,多謝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