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宣布設「房屋儲備金」,應付未來十年公營房屋供應目標。據悉,今次港府舉動是運用「財技」,另設儲備金戶口,因為毋須立法,免卻遇上泛民不合作運動被拉布而胎死腹中,同時又可每年因應情況把一筆金額儲起,好處是可省卻政府一有盈餘時就被各方紛紛「撳住嚟搶」,呼籲即時「開倉派糖」。
消息指,港府設立「房屋儲備金」毋須立法,與法定基金等不同,只須在會計層面上處理,如銀行戶口有一百元,即可分拆為八十元及廿元,「拆開兩條數」。消息強調,港府此舉是負責任做法,避免出現今屆政府「開單」,要下屆政府「埋單」的情況。
至於是否每年恒常把投資收益撥入「房屋儲備金」,消息指會保留彈性,「唔會講死」,但肯定不止撥款一年,因為房委會建屋開支巨大,二百多億元肯定不夠用。另有分析更指曾俊華此舉與他早前提出的「未來基金」異曲同工,認為今次是變相提早以另一種形式落實。
長遠財政計劃工作小組成員王銳強分析,「房屋儲備金」仍屬庫房儲備,只是內部撥作儲備,滾存作為日後注資房委會的資金,又指市民有共識要解決房屋問題,故政府將投資收益用作長遠發展,較把資源放在短暫措施好。
王銳強承認二百多億元的儲備金不足以應付十年長遠房屋策略的公屋開支,但他指房委會仍有近七百億元儲備,加上售賣居屋及租金等收入,房委會收益情況未來或會改善,同時滾存的儲備金金額亦會有增長。他又指,港府難以一次過注資數千億元到房委會,須視乎當年政府的收入情況而定,港府正與房委會協議注資時間,尚未知道何時需要注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