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依法追究?

佔中之後,今後發展的關鍵在於政府會否追究佔中組織者和煽動者的法律責任,為維護香港的法治而將他們繩之以法,我相信這個題目是各方都為重視的政治命題;尤其是佔中背後勢力可能會以此來作今後動向的主要考慮。若政府嚴格依法起訴這些人,他們的政治活動便多一重顧忌,對個別人士甚至會起到阻嚇作用。

即使最後受制於英籍法官,不判刑或判刑不重,只要政府起訴,便有獲刑的機會,難保下一次真的重重判刑,參與其事者便不得不慎重地衡量後果。例如黎智英辭掉一傳媒的職位,便有這樣的法律考慮。

可是,假若政府不起訴,或只是針對三兩人,不是依法追究所有被證明組織和煽動者,便表示政府本身有政治考慮,不敢與反對勢力真正的對抗。佔中背後勢力會即時減小壓力,他們便可輕鬆地安排下一場反政府行動,延續佔中未竟之功。因此,會否追究便是一個試金石,考驗政府的政治決心和魄力。

警務處處長說在今後三個月裏會決定是否起訴,言下之意似是不會放棄。但實際會怎樣做,卻不是處長所能決定。決定者:一是特首梁振英,二是中央的港澳協調小組。最後的決定或否決權在後者,但前者的意向卻還是十分重要,中央政府只能通過特首才能下此決定。從佔中清場的拖延看,我頗擔心梁振英有否足夠的決心和魄力。中央政府也可能有姑息的傾向。至少原來主政香港的也不願政策過於激烈,以免否定自己過往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