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保險經紀藉着虛構回報率極高但供款年期短的保險投資產品,成功誘騙兩名男客戶以二千萬元購買;她再以假文件向保險公司訛稱,兩男購買了其他更大額的保險,從而騙取公司共逾六百三十萬元佣金。被捕女經紀事後被控欺詐等四罪外,因部分涉款曾轉帳至其母親戶口,連累母親也遭控以洗黑錢,母女早前在區院受審,法官昨日裁定女經紀罪成,將她收押至本月卅日待取背景報告始判刑;但其母則獲脫罪。女經紀對自己被定罪後未有太大反應,反而她得悉母親獲釋後大大鬆一口氣,惟欲哭但無淚。
廿七歲首被告張倩文,被控兩項欺詐和兩項使用假文書罪,其母五十六歲次被告謝玉瑛,則控一項洗黑錢罪。法官裁決定時指,案中兩名男事主孫建仁和王明的口供可靠,張曾向兩男推銷回報率極高的保險投資產品,但之後再為二人購買的巨額保險,二人根本沒有足夠財力供款,張卻因此賺得豐厚佣金。此外,張向公司遞交的申請表上,電話與電郵地址的資料不屬於兩名男事主,因此裁定張所涉的四罪均成立。
至於張把佣金中的四十一萬元,轉至謝的戶口,該筆款項翌日被提取。法官認為涉款雖不是小數目,但也非張不能賺取的數額,很少母親會懷疑子女的錢是來自不法勾當,遂裁定謝脫罪。
控方案情指,案發時張是美國友邦保險(百慕達)的經紀,她於一○年致電游說擔任公司財務總監的孫建仁買保險,提供兩份分別是一年期和兩年期的保險報價,每年保費約一百萬美元(七百八十萬港元)。張向孫訛稱到期可取回保費外,一年期保單另可獲二萬美元紅利,兩年期則可獲五十六萬美元分紅和六厘利息。孫遂將其街市舖位轉按,於翌年向張買上述兩份保險。但張卻以該筆款項,用假文件替孫向友邦購買兩份分別是五年期和卅年期的保單,每年保費同樣約一百萬美元,其中卅年期的保單總保費高達三千萬美元。
同年六月,張向孫的同事王明,提供一個十九年期保險報價,訛稱兩年後便取回保費及可獲約四十七厘紅利,王遂賣樓套現四百廿萬港元購買該份保險。美國友邦保險資深區域總監、亦即藝人李彩華前男友王傲山庭上供稱,張於一一年突然辭職,捨棄年終逾百萬元花紅;作為上司的他因此起疑,作出調查而揭發案件。
案件編號:DCCC 276/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