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姣」鎅女同學 三女判感化

【本報訊】十五歲中學女生疑因不滿同齡女同學與她「爭仔」,以及在網上「唱衰」她淫蕩,遂糾黨襲擊對方報復欺凌,期間她夥同另外三名女生,以玻璃碎片在該名「情敵」的大腿上,分別鎅了「姣」字及笑臉符號,又向對方拳打腳踢及淋潑啤酒等。四女生事後被捕,早前已在沙田法院承認傷人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等罪,三名未成年的十五歲女被告昨日在粉嶺法院兒童庭判刑,當中「始作俑者」的首被告判感化十八個月,第二及第四被告則分別判十二及十五個月感化。

另一成年被告已判刑

辯方求情指,三名被告因誤交損友而犯案,現已遠離壞友及知錯後悔,決心改過自新望輕判。裁判官指感化令已屬輕判,叮囑她們珍惜機會,不要再欺凌別人及輕易受人唆擺。案中已成年的十六歲第三女被告,早前已被判十八個月感化。

案件編號:FLCC 7000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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