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特區政府檢察院昨日宣布,在香港等境外司法、執法機關的配合下,澳門當局繼○九年追回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及其親屬存放在香港的三億六千萬港元不法存款後,近日又成功追回他在港餘下的八千多萬港元不法資產,並已於本月五日全數存入澳門特區政府帳戶。
歐文龍於○六年十二月六日,因涉嫌巨額受賄、清洗黑錢和財產來源不明等罪行,被澳門廉政公署拘捕,連同歐文龍家人、多名承攬澳門多項大型工程建設項目的工程公司負責人及職員等,港澳兩地多人被捕。
由於歐文龍巨貪奇案情節複雜,歐案分三階段。第一階段於○七年十一月在澳門終審法院開審,他被控以七十六項控罪,至○八年初審結,其中五十七項罪名成立,被判入獄二十七年,罰款廿四萬元,充公八億元不法財產;第二階段於○九年二月開審,歐被加控受賄、洗黑錢及濫權共廿八項罪名,同年四月審結,入獄刑期加至廿八年半;一二年四月,歐案第三階段開審,歐被控九項罪名全部成立,入監刑期加至廿九年。
而案件涉及香港多個個人戶口及公司戶口,包括由歐本人、其妻及其家族成員在港開設的銀行戶口,以及他和行賄者利用在澳門從事基層工作的港人戶口進行有關交易。歐文龍除親自在港開設巨額存款戶口,也開設保險箱和股票戶口。在澳門終審法院處理歐案的同時,澳門廉署於○九年向香港提出司法協助請求,要求協助提取歐案相關銀行帳戶和資料作證據,同年二月,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將歐文龍在港的不法資產歸還澳門政府,澳門當局已於同年十一月追回歐在香港銀行帳戶內的不法資產約三億六千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