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佔旺禁令32人押後審訊

【本報訊】警方於上月底協助執達吏清除旺角彌敦道障礙物期間,拘捕包括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及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等共卅二人,該批被捕人士昨日就涉嫌刑事藐視法庭一事於高院提訊,律政司代表指,現仍未決定是否檢控他們,要求法庭將案押後至明年一月八日再訊。法官批准將案押後,屆時各被捕人士若不到庭,法庭將會發出通緝令。

法官:被捕人指「一罪兩檢」

涉案卅二人當中,由於有一人不足十六歲,法庭因而須將其個案分拆作內庭處理。律政司代表指,卅二人中有廿五人同時於裁判法院被檢控且已上庭,另七人則暫獲保釋仍未被檢控,當中三人正申請法援,昨亦有兩人聘請私人律師作代表。

法官周家明昨特別讓各人就押後一事發言,他們大多認為自己受到「一罪兩檢」,而當時亦無阻礙執達吏執行職務,有人認為自己遭到政治檢控。法官回應說,由於律政司未決定起訴,現指一罪兩檢是言之尚早,即使起訴,法庭亦會根據證據獨立考慮;而法庭不會考慮任何政治問題。

向三子雙學索償 四案下月審

此外,九名分別在銅鑼灣及油麻地等各區經營攤檔的商販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佔中三子和雙學成員等索償。案件昨日在小額庭處理,其中五名申索人決定撤銷申索,餘下四案則押後至下月五日,與其他佔中相關的申索一併處理是否轉介高院。申索人之一的港九新界販商社團聯合會副主席陳錦榮在庭上表明反對轉高院,指自己未有能力聘請法律代表。

案件編號:HCA 2104,SCTC 40715-0472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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