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桃色糾紛 六旬漢涉斬友人

【本報訊】中年的士司機得悉女友疑險遭六旬男友人侵犯後,登門找男友人理論,反遭對方涉嫌用菜刀追斬,結果胸部中刀,留下十二厘米長刀傷。惟司機捱斬後,反而因太疲倦而回家休息,因傷口流血不止,於事發翌日求醫和報警。涉案男友人被控一項有意圖傷人罪,案件昨在區院開審,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後選擇不自辯,案件押下周一進行結案陳詞。

昨開審表證成立

事主陳國華(五十六歲)的女友劉靜芳(四十歲)昨供稱,今年七月廿四日凌晨,她到被告吳秩興(六十歲)的觀塘通明街單位取回個人物品,期間在單位內入睡,被告趁機掀起其裙欲脫去她的內褲,劉被弄醒,責罵被告後離開。之後劉收到被告的電話,誣告她偷去另一友人的電話,劉聽後發牢騷謂:「佢搞唔到我就屈我!」當時在旁的陳遂得悉此事。

而陳作供則指,他於同月廿八日清晨與友人到被告的住所理論,但被告反持木棍欲向他施襲。陳馬上離開,但走到大廈門口時,聽到有數人追上的腳步聲,陳的近頸胸口位,旋即遭被告斬傷,感到麻痹,被告與另外兩人並向陳拳打腳踢。陳負傷後先找劉,兩人先把的士交更,再返回九龍灣住所。陳指因當時太疲勞而入睡,未有即時求醫,僅由劉用紗布包紮傷口,但翌日仍未能止血,他遂入院求助,傷口要縫上十七針。

案件編號:DCCC 83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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