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校巴超速成風罔顧童命

亡命校巴隨時累死學童!不少學童乘搭校巴上學,惟本報發現有校巴涉嫌違規超速,記者連日到各區直擊,目睹有校巴司機公然違規以高速行駛,萬一發生意外,學童恐會一鑊熟。駕駛專家指出,車速過快令校巴難以控制,亦加長煞車距離,增加意外機會,有家長代表擔心,遇上車禍,學童未必有能力保護自己及逃生。

「我個仔要跨區返學,不過我要返工無時間送佢,又唔放心佢一個人搭車,咪畀佢搭校巴,安全啲。」很多家長與陳太一樣,擔心子女獨自乘搭交通工具上學,於是安排子女乘搭校巴,以求保障。

最高時速達六十八公里

不過,原來校巴亦並非百分百安全,本報發現,接載幼稚園及小學生上、下課的校巴,部分高速行駛,恐威脅學童安全,倘發生意外後果可大可小。

記者連日於放學時間到有校巴駛經的繁忙路段追訪,直擊不少校巴有超速情況。

其中於觀塘道往觀塘方向、牛頭角上邨對出的路段,一小時內約有十多輛校巴駛經,該路段的車速限制為每小時五十公里,惟記者以測速器量度,發現有三輛校巴超速,最離譜的兩輛時速竟高達六十八公里及六十六公里。

「條路根本唔適合行咁快」

至於在黃大仙龍翔道往觀塘方向,近彩虹邨的路段,校巴數目明顯較多,一小時內已有超過二十輛校巴經過,該路段的車速限制同為每小時五十公里,當記者量度車速時,驚見幾乎每輛校巴均有超速,其中兩輛校巴的時速更高達六十七公里及六十五公里。

「車速影響煞車距離,如果車流較多,一有意外會收唔切掣,而且會比較難控制架車,令意外機會增加。」香港商用車輛駕駛教師協會主席鄭楚光指,運輸署會因應路段的環境因素,例如車流、交通燈位及分岔路口的距離而制訂路面的安全車速,「車速限制係五十,即係條路根本就唔適合行咁快。」

運署未理裝限速儀建議

香港家長協進會主席陳星達則對事件表示憂慮,「通常搭校巴都係好細嘅學童,有意外佢哋未必識走,亦無能力打爛個窗逃生,家長會特別擔心。」他又謂校巴意外頻仍,負責接載學童的司機更應嚴謹遵守交通規例,他曾建議運輸署硬性規定校巴安裝車速限速儀,惟當局未有理會。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凡於道路上駕駛車輛,速度超過該道路現行的車速限制即屬犯罪,可處罰款四千元。而運輸署發言人則回覆指,署方每年的八月均會向校巴營運商、校巴司機及保母發出安全指引,以保障學童乘車 安全,另外於一二年、一三年及一四年一至十月,涉及校車的交通意外宗數分別為三十八宗、四十八宗及三十六宗,當中三至十五歲人士的受傷人數分別為一百四十七人、一百七十七人及一百六十七人。

文:吳皓婷

圖:關萬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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